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

喝酒十誡

1.宜淺酌慢飲,不可喝急酒。
2.宜佐以下酒菜,不可空腹喝酒。
3.宜讓肝臟有休息時間,不可持續過量喝酒。
4.心情不好,身體疲倦時,宜避免喝酒。
5.喝烈酒,宜先稀釋或添加冰塊。
6.自己想喝才喝,不宜意氣用事,勉強乾杯。
7.自己想喝就喝,不宜勉強他人喝酒。
8.午夜之後,不宜再喝酒,避免宿醉難受。
9.服用西藥絕不可以喝酒。
10.意猶未盡想續杯,表示將醉矣!須馬上停止喝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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